視力受損兒童的專屬教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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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視力受損兒童作出的教育安排主要有四種:寄宿學校、特殊班、專門輔導班和巡回教學。這里列出這四種教育安排的順序恰好反映了視力受損兒童與普通班正常兒童的各種融合程度:寄宿肓校的學生與正常學生的接觸最少,而巡回教學最易使盲童與正掌兒童融合。

  視力受損兒童的寄宿學校的優(yōu)點之一是可以把人口中為數(shù)極少的視力受損兒童集中在一起提供特殊服務。然而,這種安排已經(jīng)變得越來越不受歡迎。專業(yè)人員開始認識到,寄宿方式應該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一種手段。近年來出現(xiàn)了這樣的趨勢:只要視力受損兒童不同時患有弱智或耳聾等其他限制性殘疾,就不必將其送入寄宿學校。許多寄宿盲校已與普通學校合作進行教育安排;這表明,人們當前的傾向是使失明孩子與健全孩子盡可能多地接觸。這樣,失明兒童便可以在普通學校過一天中的部分時光。

  特殊班仍然較受歡迎。這種安排可以使失明兒童晚上住宿在家,白天到普通學校的盲童班接受教育。專門輔導班和巡回教學的安排越來越為人們所喜愛。通過這兩種方式,視力受損兒童在普通班接受教育的人數(shù)與日俱增。而這種情況反過來又使這兩種安排的數(shù)量大增。專職輔導教師每天或每周用部分時間輔導失明兒童,其他時間孩子都在普通班度過。另外,專職輔導教師還亙以經(jīng)常與普通班教師交流情況,以便向孩子提供指導和幫助。巡回教師并不具體負責班級工作,他只是在各校間巡回指導,為失明孩子服務,向普通教師提供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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